學校SEN課程:EMOTION情緒管理課程

什麼是「兒童發展障礙」?「初步識別測試」有何作用?

兒童在不同成長階段,都有可能出現發展上的的差異。但家長很多時只感覺到孩子有些不同,但又不太清楚孩子有什麼問題!其實家長若發現子女在學習、溝通、行為、情緒等方面,出現一項或多項困難,孩子有可能已經有不同程度的發展障礙。如果家長懷疑子女有任何發展障礙,可以如何求助? 首先家長可以先認識什麼是「兒童發展障礙」。根據香港衛生署,兒童發展障礙大致包括十項: 弱聽 視障 腦麻痺 自閉症 讀寫障礙 發展遲緩及智力障礙 特殊語言障礙 專注力失調 ╱ 過度活躍症 動作協調障礙 焦慮症 除了腦麻痺、動作協調障礙及焦慮症外,其餘項目都屬於教育局支援的特殊教育需要(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) 的學生類別。 當家長發現孩子可能出現以上的情況,基本上有三個步驟可以跟進: 初步識別測試 (Screening Test)  - 主要目的是為孩子提供及早識別,讓家長了解孩子的情況,並作出適切的跟進及支援。 進一步評估 (Formal Assessment) - 當孩子在初步識別測試中,發現一項或多項發展障礙的徵狀,家長宜進一步為孩子進行深入及詳盡的評估,以確定孩子的發展障礙情況。 治療、教育及支援  (Treatment) - 當孩子確診一項或多項發展障礙,會根據孩子的情況及進度去設計治療及教育方案。 家長若想進一步了解,可參考以下延伸閱讀。 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」: What is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(SEN) ? The case in Hong Kong 「初步識別測試及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及家長支援」: Our Services – Support Services for SEN 特殊學習需要支援 撰文: 陳家慧博士 Lifetime Development 心理成長支援中心執行總監, 英國特許心理學家,英國註冊職業安全及健康顧問,資深大學心理學講師,資深學校主任教師 參考資料: http://www.dhcas.gov.hk/english/health_pro/develop_dis.html

認識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」(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, SEN)

根據香港教育局(EDB)的定義,有特殊教育需要(簡稱「SEN」)的學生是指在學習上有某些困難並需要特別教育支援的學生。 現時,政府採用「雙軌制」推行特殊教育 — 有較嚴重或多重殘疾的學生,教育局會根據專業人士的評估和建議,並在家長的同意下,轉介他們入讀特殊學校,以便接受加強支援服務;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,可入讀普通學校,與普通兒童相處,從而在教育上充份獲得裨益。家長可透過現時的派位機制,為自己的子女選擇入讀心儀的學校,而學校須推行「全校參與」 模式的融合教育,以便有效地照顧學習差異,提升整體的教學效能。 現時有八大類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,可於普通學校就讀,並得到教育局的支援服務。 1. 特殊學習困難 讀寫困難是一種最常見的特殊學習困難,學生雖然有正常的智力和學習經驗,卻未能準確而流暢地認讀和默寫字詞。一般來說,他們有以下的特徵: 口語表達能力較文字表達能力為佳; 閱讀欠流暢,並時常錯讀或忘記讀音; 儘管努力學習,仍未能默寫已學的字詞; 抄寫時經常漏寫或多寫了筆畫; 把文字的部件左右倒轉或寫成鏡像倒影;及 較易疲倦,需要更多的注意力去完成讀寫的作業。 2.  智力障礙 與同齡朋輩比較,智障學生整體發展遲緩,在下列的學習範疇有顯著的困難: 思維比較具體,抽象及邏輯思考力較弱; 記憶力弱; 注意力較短暫,容易分心; 語言表達能力弱、掌握的詞彙有限、或有發音不準; 四肢或手眼協調欠靈活,影響日常自我照顧的能力;及 社交能力較弱。 3. 自閉症 自閉症徵狀通常在幼童三歲前出現,他們主要在社交發展、 語言溝通及行為方面有下列明顯的障礙: 社交方面:學生常生活在自己的天地中,不善於察言觀色,不懂得易地而處; 語言溝通:學生的口語發展遲緩,常運用刻板、重複或鸚鵡式的說話;及 行為方面:學生經常堅持某些行事方式,如只乘坐某一路線的巴士或特定的座位,又拒絕改變日常生活習慣。 4. 注意力不足 / 過度活躍症  學生通常有以下三項特徵: 注意力散渙:與同齡學童相比,他們的專注力明顯不集中和短暫,又容易受外界干擾而分心;做事亦欠缺條理,對細節不留心,常有疏忽的表現; 活動量過多:在課堂中,他們難以安坐,會經常手舞足蹈或不停地把弄附近的東西;及 自制力弱:他們通常沒有考慮後果便衝動行事; 不待問題完成便搶着說出答案;常打擾別人; 沒有耐性排隊輪候;以及沒有耐性依照步驟完成工作。 5. 肢體傷殘 肢體傷殘泛指中樞及周圍神經系統發生病變,外傷或其他先天性骨骼肌肉系統發病所造成肢體上的殘障,以致某方面或多方面的日常活動受到妨礙或限制。常見的類別有腦麻痺、癲癇、脊柱裂及肌肉萎縮等都影響學生的行動、說話、書寫及日常活動。 6. 視覺障礙 視障可分為完全失明及低視能。如果對光線沒有感覺,即沒有視覺功能,就是完全失明。如果配戴眼鏡或透過手術矯正後,以視力較佳的一隻眼睛計算,視覺敏銳度為 6/18 或更差,即為低視能,而根據視覺敏銳度及視野的情況,可再分為輕度、中度 或嚴重低視能。 7. 聽力障礙  聽覺系統任何一部分出現毛病,聽力都會受影響,因而影響言語及溝通的能力。如兒童的聽力閾高於 25 分貝,已屬有聽障。 聽障程度可分為五個級別:輕度聽障(聽力閾由 26 至 40 分貝) ;中度聽障(聽力閾由 41 至 55 分貝); 中度嚴重聽障(聽力閾由…

特殊教育需要-中學專業支援計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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