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」(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, SEN)

根據香港教育局(EDB)的定義,有特殊教育需要(簡稱「SEN」)的學生是指在學習上有某些困難並需要特別教育支援的學生。 現時,政府採用「雙軌制」推行特殊教育 — 有較嚴重或多重殘疾的學生,教育局會根據專業人士的評估和建議,並在家長的同意下,轉介他們入讀特殊學校,以便接受加強支援服務;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,可入讀普通學校,與普通兒童相處,從而在教育上充份獲得裨益。家長可透過現時的派位機制,為自己的子女選擇入讀心儀的學校,而學校須推行「全校參與」 模式的融合教育,以便有效地照顧學習差異,提升整體的教學效能。 現時有八大類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,可於普通學校就讀,並得到教育局的支援服務。 1. 特殊學習困難 讀寫困難是一種最常見的特殊學習困難,學生雖然有正常的智力和學習經驗,卻未能準確而流暢地認讀和默寫字詞。一般來說,他們有以下的特徵: 口語表達能力較文字表達能力為佳; 閱讀欠流暢,並時常錯讀或忘記讀音; 儘管努力學習,仍未能默寫已學的字詞; 抄寫時經常漏寫或多寫了筆畫; 把文字的部件左右倒轉或寫成鏡像倒影;及 較易疲倦,需要更多的注意力去完成讀寫的作業。 2.  智力障礙 與同齡朋輩比較,智障學生整體發展遲緩,在下列的學習範疇有顯著的困難: 思維比較具體,抽象及邏輯思考力較弱; 記憶力弱; 注意力較短暫,容易分心; 語言表達能力弱、掌握的詞彙有限、或有發音不準; 四肢或手眼協調欠靈活,影響日常自我照顧的能力;及 社交能力較弱。 3. 自閉症 自閉症徵狀通常在幼童三歲前出現,他們主要在社交發展、 語言溝通及行為方面有下列明顯的障礙: 社交方面:學生常生活在自己的天地中,不善於察言觀色,不懂得易地而處; 語言溝通:學生的口語發展遲緩,常運用刻板、重複或鸚鵡式的說話;及 行為方面:學生經常堅持某些行事方式,如只乘坐某一路線的巴士或特定的座位,又拒絕改變日常生活習慣。 4. 注意力不足 / 過度活躍症  學生通常有以下三項特徵: 注意力散渙:與同齡學童相比,他們的專注力明顯不集中和短暫,又容易受外界干擾而分心;做事亦欠缺條理,對細節不留心,常有疏忽的表現; 活動量過多:在課堂中,他們難以安坐,會經常手舞足蹈或不停地把弄附近的東西;及 自制力弱:他們通常沒有考慮後果便衝動行事; 不待問題完成便搶着說出答案;常打擾別人; 沒有耐性排隊輪候;以及沒有耐性依照步驟完成工作。 5. 肢體傷殘 肢體傷殘泛指中樞及周圍神經系統發生病變,外傷或其他先天性骨骼肌肉系統發病所造成肢體上的殘障,以致某方面或多方面的日常活動受到妨礙或限制。常見的類別有腦麻痺、癲癇、脊柱裂及肌肉萎縮等都影響學生的行動、說話、書寫及日常活動。 6. 視覺障礙 視障可分為完全失明及低視能。如果對光線沒有感覺,即沒有視覺功能,就是完全失明。如果配戴眼鏡或透過手術矯正後,以視力較佳的一隻眼睛計算,視覺敏銳度為 6/18 或更差,即為低視能,而根據視覺敏銳度及視野的情況,可再分為輕度、中度 或嚴重低視能。 7. 聽力障礙  聽覺系統任何一部分出現毛病,聽力都會受影響,因而影響言語及溝通的能力。如兒童的聽力閾高於 25 分貝,已屬有聽障。 聽障程度可分為五個級別:輕度聽障(聽力閾由 26 至 40 分貝) ;中度聽障(聽力閾由 41 至 55 分貝); 中度嚴重聽障(聽力閾由…

5種策略改善孩子的專注力

專注力不足的孩子,除了出現以上的特徵,另一個特徵就是只專注於他們有興趣的活動,而不是重要的事項。父母發現要轉移孩子的專注力於重要事情,是非常困難的任務。 其實有一些教導專注力不足孩子的策略,是適用於所有孩子。 明確的要求、合理的期望 很多父母以為對待這些有特別需要的孩子,不能期望什麼。事實上是相反。明確的要求和合理的期望是非常重要,讓孩子清楚了解什麼是合適的行為及其後果,孩子便會盡力嘗試,符合要求或達到目標,以避免不喜歡的後果。 例如在進入玩具店前,父母可向孩子說明「今天只是可逛玩具店,而不可要求買玩具或不可到處奔跑。如果可以做到,回家後可以增加30分鐘自由時間。如未能做到,下次就不能到玩具店。」當然要確定孩子明白及遵守,而父母亦要「講得出、做得到」。 建立常規 常規對於孩子是非常重要。讓孩子明白什麼時候是工作,什麼時候是自由時間,讓孩子知道規矩,有合理的期望,不會在工作時候要求玩樂。父母亦可留意孩子在一天中最能專心的時段,安排一些較難或需要專注力的工作。 有效使用提示 有一些簡單的提示可以令孩子很容易掌握工作的轉變。利用計時器或口哨或特定的音樂代表工作的開始或完結。例如孩子每次聽到口哨聲,就要立即停止。另外,圖示亦可以發揮同樣的作用。例如圖像顯示安靜,表示要停止工作,留心聆聽。 清晰指示 當發出指示,必須確定孩子在聆聽,例如要停止手上的工作、眼看著發出指示的人。 父母宜以「指示」代替「懇求」。指示必須清晰、簡單、直接。例如「請你幫助清楚桌上的雜物及垃圾,唔該你!」,而不是「可否幫助清楚桌上的雜物及垃圾呀?」。讓孩子知道這是他們要做的工作,而不是可以「討價還價」的事。 把握機會讚賞孩子 當孩子有良好的表現,包括有禮貌、主動幫助清潔、幫助別人等良好行為,父母宜把握機會,即時讚賞孩子。而讚賞必須要明確,例如「我很欣賞你能夠主動幫助清潔桌面」,而不是「你真是乖喇」,因為孩子未必掌握那一個行為是「乖」。 改善孩子的專注力,可以很容易,只是掌握技巧,要孩子專心並非不可能。如你希望能進一步提升孩子的專注力,可以考慮參加「專注力訓練班」! Source:http://www.socialmoms.com/parenting-2/5-add-interventions-that-apply-to-all-kids/

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(ADHD)並非疾病,每個人都會出現部份徵狀?

世界著名的兒科神經學家 Dr. Bruce D. Perry, M.D., Ph.D, 指出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  (ADHD) 並非疾病,提出使用藥物治療兒童的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狀的危險。 Dr. Perry 認為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是一種對一系列行為特徵的形容或統稱,而這些行為特徵都會在任何人,包括兒童或成人的成長歷程的不同時間出現。 Dr. Perry 認為藥物治療對兒童的身心成長有一定的副作用。當有其他可行而有效的治療法時,藥物治療應可避免。 Dr. Perry 提出家長教育、提供兒童合適的成長環境、自然療法(例:瑜珈)、身體感覺活動(例:打鼓)及改善餐單,可以有效改善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狀。 成人的行為及情緒對改善兒童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狀非常重要。因為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的家長可能因為孩子的情況,而出現焦慮及緊張的心理狀態。當孩子正面對自己的困難時,而身邊的成年人因為不知所措或氣餒而作出負面的反應,再而對孩子及自己引發負面的情緒,整個情況變得不能控制。 與其將孩子的情況,標籤著「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」,正確面對才是最有效的治療法。教導成年人正確處理自己的情緒,對孩子有”現實”的期望,為孩子訂定可達到的目標,提供可成功的機會,從而幫助孩子學懂掌握及面對自己的困難,讓孩子對自己的話情況建立有力感,其情緒便會變得可控,整個情況都可得到改善。 Source: ADHD Not a Real Disease, Says Leading Neuroscientist